行业人才资源库;与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业主建立了友好关系。
因而,可以说诸如北京城建集团这一类的国内大型企业,以设计施工总承包承建城市轨道交通是完全有条件也是完全可行的。目前“中铁建”已作为“业主代表”负责“上海地铁2号线西延伸线工程”的建设管理。这意味着国内大型企业在推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实施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道路上,又前进了一步。
五、关于城市轨道交通领域推行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思路
加强行业内部的研讨;加强与化工石化等行业的经验交流;加强与国外大型工程公司的经验交流;提出组建EPC全功能工程公司的可行性报告(含实施工程总承包计划)适当时候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进行试点;先在某个大型企业试点,再在多个大型企业试点;先在某个项目中某个相对独立的土建标段试点,再在某些相对简单的机电系统试点,然后再在比较复杂的机电系统试点;试点成功,全面推广。
参考文献:
1、于松伟《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的思考》,2002年,兵器工业出版社,《城市轨道交通首届中青年专家论坛文集》
2、建设部“建市(2003)30号”文件《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 上一页 [1] [2] [3] [4]
|